解破

解除破產令其實就是破產解除證明書的俗稱,坊間亦稱破產解除證明書為「解破」,是破產呈請人在破產期間的一個法定過程。申請破產四年後,破產呈請人便可以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Discharge Certificate),雖然看似簡單的過程,但其實破產程序內仍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文會為你一一解釋。

申請解除破產令(解破)/破產解除證明書流程

  1. 破產申請人在破產4年後需前往破產管理署或其受託人的辦事處索取一份「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俗稱不反對申請書;
  2. 破產申請人其後需要在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一份誓章表格,在填妥誓章後去宣誓並帶同身份證申請一份破產解除證明書;
  3. 高等法院職員會把你的誓章存檔於高等法院後,你便可向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4. 法院在接納申請人的申請後,會頒發一份破產解除證明書。
  5. 請謹記這份破產解除證明書只會頒發一次,如申請人遺失破產解除證明書,法律上亦沒有補發的程序,故此請保管好自己的破產解除證明書。

在網上申請不反對確認書

近年,破產管理署亦推出網上申請不反對確認書的服務,破產申請人除了可以到政府一站通申請《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破產解除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網上申請亦不會有任何附加收費。
但基於填寫文件比較複雜,而且填寫很多細節亦會影響申請人之後的申請進度甚至破產期間生活費的多寡,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亦提供文件支援,助你掌握填表細節,可以即時聯絡我們

破產期有機會延長至8年

一般情況而言,破產申請人只需經歷4年破產期,但如破產申請人未有依程序與破產管理署職員或受託人合作,不依程序甚至缺席會議及聆訊,甚至沒有遵照破產條例的其他規定,例如在破產期間借錢(詳情可參考[破產貸款]破產期間或破產後申請貸款困難嗎)、沒有上報額外收入等等。如有以上情況,破產期可被破產管理署延長至8年。

完成解除破產令(解破)/破產解除證明書程序

在獲取解除破產令(解破)/破產解除證明書後,在法律上破產申請人已經完成整個破產程序,你亦可主動向環聯資訊有限公司上報你的紀錄,其後便可以努力提升自己的環聯信貸TU,並申請信用卡,重新做人。

解除破產令後申請信用卡須知

如你正在考慮破產,不況先與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的破產顧問聯絡

破產都要破得精明!無論如何,在考慮破產前都要先對破產帶來的影響有心理準備,不可以只看消除債務的好處就作破產決定。如您認為您有破產需要或想了解清楚破產流程,可以即時聯絡我們,百金信用社的專業團隊擁多年經驗,會根據您的需求,為您提供不同的財務支援,助您解決根本問題。